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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蓄(股金)

股金繳納是社員的義務(儲蓄互助社法第13 條),具有儲蓄性質,故儲蓄互助社鼓勵社員按期(每月至少一次)及作有計畫性(省下來而非剩下來)的儲蓄,而非自然的累積。

金錢
日元紙幣和硬幣

社員儲蓄存股金注意事項

1.社員在儲蓄互助社的股金係按當年度決算時依營運盈虧計算

   股息或分攤損失,故不可以有保本保息或固定收益的約定。

2.儲蓄互助社只能對社員為收受股金的服務。(儲蓄互助社

    法第12條)

3.因為儲蓄互助社不是金融機構,且存款與股金兩者性質不

    同。(股金無法隨時提領)

​4.社員儲蓄股金每股最低為新台幣100元。

5.(一)至少認繳一股,至多不得超過社股金總額百分之十。

    (二)每一社員不得超過新台幣參佰萬元。

         (儲蓄互助社法第13條、儲蓄互助社章程第16條)

6.社員申請退股時,須以書面提出並經理事會同意,理事會於

    必要時得遲延支付退股之股金,但最遲不得超過同意退股

     之日起60日。不過退股時有下列限制:

   (一)社員的借款餘額超過股金時,或所擔保的借款餘額超

               過被擔保社員及其本身的股金總額時,不得申請退

               股。

   (二)儲蓄互助社發生經營重大危機時,理事會得暫停受理

               社員退股或退社的申請,並於一個月內召開臨時社員

               大會處理之。(儲蓄互助社法第14條)

7.社員於年度中退股該部分當年度不得分配股息。(儲蓄互助

   社法第14條)

認識人壽儲蓄互助基金

        身前身後價值不一樣的股金,您聽說過嗎?它就出現在儲蓄互助社。您儲存在儲蓄互助社的股金,在一定額度內,有加值之價值,等待您的家屬使用它。它就是「人壽儲蓄互助基金」。

       人壽儲蓄互助基金目的:提高存款之附加價值,增進社員褔利這項互助基金是為了讓社員之所存股金產生加值之價值,以鼓勵社員踴躍存款,增加社之資金規模,進而穩定放款服務品質。社員在未滿 75 歲以前所存股金,在一定額度內,不管活到幾歲死亡都可能獲得給付且社員不用繳交任何費用即有保障

人壽儲蓄互助基金與年齡之關係:

社員儲存在儲互社內的股金,依儲存時年齡計算股金互助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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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櫃 儲蓄/還款

您可以親自或委託信任的家人親臨光復社櫃檯辦理儲蓄、還款作業。

郵政劃撥單

您可以至郵局填寫郵政劃撥單並於備註欄註明社員姓名、儲蓄或還款分配方式。

戶名:花蓮縣光復儲蓄互助社

​帳號:06668776

無摺存款單

您可以至郵局填寫無摺存款單並於備註欄註明社員姓名,完成後可來電告知儲蓄或還款分配方式。

戶名:花蓮縣光復儲蓄互助社

局號:0091251

​帳號:0039121

​網銀APPATM轉帳

您可以使用行動郵局APP或各大銀行行動APP/網銀線上或ATM轉帳,並於備註留下姓名,完成轉帳後來電(或LINE)告知轉帳細節。

銀行代碼:700

局號:0091251

​帳號:0039121

開立『備轉金』帳戶

您可以來社開立『備轉金』帳戶,將每月要儲蓄或還款的金額存入此帳戶,系統將依照您所設定的儲蓄或還款金額,每月自動轉入股金或還款。

多樣的 儲蓄/還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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