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基金
儲蓄互助社所有互助基金之起源,來自美國一個收入僅足糊口的電線工人的故事。因誤觸高壓電線而死亡,使得他兩天前才向儲蓄互助社借的貸款必須由家人與連帶保證人代為償還。但家人與連帶保證人也無力支付,一個人的死亡造成兩個家庭的不幸,看在儲互社運動的先輩眼中十分不忍,因此就有了是否可以讓「社員的貸款(債務)隨著其死亡而消失」的構想,並透過保險的方式使這個想法化為實際可行的行動。
光復儲蓄互助社除了「貸款安全互助基金」、「人壽儲蓄互助基金」兩項社員無需自費加保的互助基金之外,另外還有社員可自費加保的「社員團體互助基金」、「社員防癌互助基金」、「社員重大疾病互助基金」、「社員團體意外互助基金」、「松年意外互助基金」等,為不同需求之社員給予多重的保障。
互助基金簡介
社員團體意外互助基金
保障期間:一年(每年九月一日至次年八月三十一日)
參加年齡:(1)初次參加:滿 15 歲到 70 歲前。(2)續約社員:可繼續參加至滿 75 歲止。
不承保職業類別: 遠洋漁船船員、近海漁船船員、礦工、採石爆破人員、民航機試飛員、船體切割人員(海上)、潛水工作 人員、爆破工作人員、爆破工、硫酸或鹽酸或硝酸製造工或有毒物品製造工、火藥爆竹製造及處理人員 (包括廠務管理及廠長)、戰地記者、特技演員、動物園、馬戲團馴獸師、從事特種營業服務人員(吧 女、酒女、舞女、咖啡女郎、按摩女郎…等)、特技演員、保鑣、電力高壓電工程設施人員、核廢料處 理人員、海上油污處理人員、職業潛水夫、防爆小組、特種軍人(傘兵、爆破、佈雷、防爆、負有特殊 任務之特勤人員……等 )、艦艇及潛艦官兵、武器或彈藥製造人員、軍機駕駛及機上工作人員、下列職 業運動類選手:自由車、跆拳道人員、國術人員、拳擊人員、滑水(含教練)、潛水(含教練)、滑雪(含教 練)、馬術(含教練)、特技表演(含教練)、雪車(含教練)、滑翔機具(含教練)、汽車賽車(含教練)、機 車賽車(含教練)、跳傘(含教練) 、動力及無動力飛行載具(含教練)、鐵人三項(含教練)、相撲、合氣 道、衝浪、高空彈跳(含教練)、跳水(含教練)、馬球、攀岩(含教練)。
罹患精神官能症者不予承保。
身體狀況已達失能等級1-3級者不予承保。